“惩罚、改造、预防”三元价值下未成年犯罪规制

作者

  • 王夏逸轩 作者

DOI(数字对象唯一标识符):

https://doi.org/10.65196/jghpbk39

关键词:

中国特色;少年司法;刑事责任年龄;未成年犯罪;恶意年龄补足

摘要

近年来低龄未成年恶性暴力案件时有发生,民众期待法律进行有效管理与规制。但传统规范机制难以平衡惩罚与教育等价值。因此,本文基于“惩罚、改造、预防”三元价值对构建一体化中国特色未成年法律规范体系进行简要分析,以期灵活应对不断变化的未成年犯罪形势。在刑事责任年龄立法层面,设立多层次分类化刑事责任年龄,适度引进恶意补足年龄制度,并进行严格条件、程序、级别约束;在具体执行与教育改造层面,通过建立特色司法矫正机构、晚间周末服刑、积分制改造等创新举措,平衡未成年罪犯的惩罚与保护;在预防层面,通过家庭教育促进法、学校与社会教育、网络环境治理、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与处理制度等进行有效预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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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4-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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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ow to Cite

“惩罚、改造、预防”三元价值下未成年犯罪规制. (2026). 人文与社会科学探索, 2(4), 47–52. https://doi.org/10.65196/jghpbk3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