乡村治理现代化中的传统资源激活——宗族、乡约与村规民约的创造性转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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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doi.org/10.65196/h7bg9k65关键词:
乡村治理现代化;客家乡土;宗族;乡约;村规民约;创造性转化;基层调解摘要
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不能割裂乡土本土治理传统,宗族网络、乡约伦理、村规民约长期存续于客家乡村,持续参与基层矛盾调处、村级公共事务运转。本文依托广东河源客家村落长期一线田野调研,结合民商事调解、人大议政、政协提案实务经验,搭建“传统资源—复合型治理主体—转化机制”分析框架,剖析三类乡土规范的双重治理效能。调研发现:宗族经机制改造可成为包容多元主体的基层协商载体;传统乡约道德规范能够与现代法治流程融合共生;村规民约需经过民主制定、合法性审查完成法治化升级;身兼调解、参政职能的复合型从业者,是打通传统资源活化落地、完善配套制度的核心枢纽。传统乡土资源创造性转化必须坚守法治优先、多元主体共治、全流程程序嵌入三项底层准则,以此防范宗族专断、规约形式化、干部与宗族利益合谋等治理风险,推动乡土内生秩序转化为稳定基层社会资本,压缩行政治理成本、提升乡村社会抗风险韧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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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7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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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村治理现代化中的传统资源激活——宗族、乡约与村规民约的创造性转化. (2026). 人文与社会科学探索, 2(7), 31–36. https://doi.org/10.65196/h7bg9k65